广西: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那洪-金桥客运站)施工总承包01标钢筋、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 2017-09-21 09:36:4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0-14 开标时间 2017-10-1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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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01标位于那洪至旱塘。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详见招标物资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南起那洪,北至金桥客运站,线路全长20.214km,全部为地下线。

5号线一期工程01标起讫里程为CK2+582.547~Ck+900.554正线全长4.318km,出入线长1.365km,设车站5座,其中与4号线换乘站1座(那洪立交站,由4号线实施)。设车辆基地一处,主变电站一座。

本标段4座车站分别是那洪站、金凯路站、白沙壮锦立交站、亭洪西路站,均为明挖法施工,其中那洪站小里程端接那洪车辆基地和预留南延线;地下区间共6段,分别是那洪车辆基地出入段线、那洪站~那洪立交站区间、那洪立交站~金凯路站区间、金凯路站~白沙壮锦立交站区间、白沙壮锦立交站~亭洪西路站区间、亭洪西路站~旱塘站区间(不含暗挖段),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2.2.计划工期

标段计划工期:41个月。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自购物资为钢材、水泥,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2.4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附表1)如下: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代理商要有生产厂出具的与代理投标产品相一致的授权书。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等)。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3.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0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申请的资料发扫描件至CRCC-GZJCZX@QQ.COM进行报名,报名所需资料:(1)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所持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招标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报名的,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5.2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机构仅退还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款,投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款项到账后两天内)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楼502室联系招标机构获取。

5.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请在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

5.5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5.6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17年9月28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机构电子邮箱CRCC-GZJCZX@QQ.COM,过时将不受理。

5.7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机构将在2017年9月29日17:00前在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8时00分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4日10时,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楼501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