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门乡人民政府一事一议水泥供应采购项目

招标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9-12
投标截止:
2017-09-17
开标时间:
2017-09-17
正文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1.1项目名称:一事一议水泥供应采购项目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一事一议水泥供应采购项目所需水泥,P32.5号水泥20000吨,质量为旋窑PC32.5号复合硅酸盐水泥,质量符合GB175—2007国家标准要求,包装为每袋50kg,误差不超过2%,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

2.2本项目预算:约940万元。

2.3运输要求:采购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2.4货物装卸责任:货物出现未按质量数量要求及未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注明: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产品生存厂家出具的销售委托书。

3.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需有简称机关出具的有效近三年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报名

3.4本项目需供应商在报价前(投标截至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肆万元(¥:40000.00)作为报价保证金,如供应商自身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规定对未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本公司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通过贵州银行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送一份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方可退还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在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中价机构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