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项目材料采购 (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9-11 11:12:1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0-12 开标时间 2017-10-1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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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筋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K47+229.677~K52+415.368)路线起点顺接北江桥西引桥,向西进入肇庆市国家级大旺高新区,终点对接广佛肇高速肇庆大旺至小湘段,与二广高速交叉设沙沥枢纽(部分匝道已开工建设)。路线设置高架桥及2个互通(大旺东互通、沙沥互通),高架桥宽度以双向六车道33m为主,在互通段予以加宽,其中沙沥互通为枢纽互通,且该互通部分匝道已开工修建。合同段主线全长5.186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m,设计速度100km/h。

2.2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施工标的钢筋供应,共设1个标段,即钢筋采购(CL02标段),具体规格、数量见下表:

标段

类别

标段

编号

材料名称规格

暂定数量

(吨)

暂定供应

地点

暂定供应标段

供货时间

钢筋

CL02

HPB300光圆钢筋

335

标段施工点

施工项目全线

与施工同步

HRB400螺纹钢筋

41282

注:1、供货规格、数量和时间最终以招标人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面向国内生产厂家及代理商,要求各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投标货物生产和销售(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投标货物的销售)的独立法人,有独立的财务处理权;

(2)在财务、业绩、人员、信誉、生产能力、材料技术标准及运输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招标可接受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报名,若生产厂家参加报名,其不得再授权其他的代理商再参加报名;若生产厂家不参加报名,其最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报名。

3.3已在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项目水泥采购CL01标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①、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③、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④,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但同属一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6如投标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报名时仍须购买招标文件,在满足初步评审及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和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了《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文件后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如投标人为供应商,还需提交拟投标材料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材料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