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贵-永固π入虹桥变110kV线路工程、八里桥220kV输变电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招标公司批准实施,资金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同时具有如下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1)八里桥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银佐路南侧,燕兴路西侧处,该站址北距银佐路45m,东距规划燕兴路40m。工程建设规模如下表:
序号 |
工程规模 |
远期 |
本期 |
1 |
主变压器(MVA) |
3×240 |
2×240 |
2 |
220kV出线(回) |
8 |
4 |
3 |
110kV出线(回) |
12 |
8 |
4 |
35kV出线(回) |
无 |
无 |
5 |
35kV容性无功补偿(Mvar) |
3×(1×20+2×10) |
2×(1×20+2×10) |
3.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包1 |
金贵-永固π入虹桥变110kV线路工程预伴混凝土 |
包2 |
八里桥220kV输变电工程预伴混凝土 |
4.1、通用资格条件
(1)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试验报告的,所提供的试验报告必须由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以内可经查实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中采用关键元器件应与投标产品一致。
(13)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本批次项目中只提交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或者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标包采购中同时应答的。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5关于产品代理:
4.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5.2对于接受代理商的设备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若是国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并具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承诺书。
4.5.3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等。
4.6如招标文件中有设备或组件材料指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的均属于无效指定,以相应设备或组件材料的技术要求为准。
5.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5.1方式一:现场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二楼203房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方式二: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至:tynhzb2@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
序号 |
工程规模 |
远期 |
本期 |
1 |
主变压器(MVA) |
3×240 |
2×240 |
2 |
220kV出线(回) |
8 |
4 |
3 |
110kV出线(回) |
12 |
8 |
4 |
35kV出线(回) |
无 |
无 |
5 |
35kV容性无功补偿(Mvar) |
3×(1×20+2×10) |
2×(1×20+2×10) |
7.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9.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0.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