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辛女溪水库项目水泥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1.招标公司湖南辛女溪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水泥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
2.本次招标由招标公司物资设备科组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应提供17%增税专用发票)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9月份湖南湘西地区建设工程信息价(元)
|
固定增减额(元/吨) |
运杂价(元/吨) |
综合交货单价 (元/吨) |
总价(元) |
水泥品牌 |
E |
A |
B |
C |
D=A+B+C |
F=D*E |
|||||
1 |
水泥 |
袋装P.O42.5 |
吨 |
10000 |
||||||
2 |
水泥 |
散装P.O42.5 |
吨 |
27000 |
||||||
合计 |
吨 |
37000 |
3.自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上向邀请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提供企业内部收据),投标人凭注册的登陆名称和密码登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获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将作为采购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集采平台上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再交纳购买标书费用。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及购买标书费一律不退还。
4.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有两种:
(1).开标现场递交,投标人代表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公司湖南辛女溪水库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具体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红岩村辛女溪水库),并参加开标仪式
(2).邮寄方式递交,如投标人届时无法出席开标仪式,可将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标书费用500元)按时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公司湖南辛女溪水库工程项目部(具体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红岩村辛女溪水库),收件人:王海雷,电话:13974355586。
6.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招标公司湖南辛女溪水库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开标,(具体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红岩村辛女溪水库)(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