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钢筋、水泥、钢绞线及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云南省昆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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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8-25 11:11:3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9-14 | 开标时间 | 2017-09-1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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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6】1705号、云发改基础【2016】1785号文批准建设,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交基建【2017】116号批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怒江美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怒江美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物资管理服务商,代表业主对项目物资实施招标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G219线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美丽公路),起于贡山县丙中洛镇观景台,沿怒江顺江而下,由北向南布设,经贡山、福贡,止于泸水县上江乡。主线全长276.813公里(其中:丙中洛至福贡段148.837公里、福贡至六库小沙坝127.976公里),连接线11.462公里,路基宽度8.5米(绕行乡镇段10米,绕行县城段12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施工工期为2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对应标段所需的钢筋。
2.3计划供货期: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招标人下发第一份物资需求计划开始,至招标人书面通知供货完成为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合同包的划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下表:
材料名称 |
合同 包号 |
规格 |
型号 |
预估数量(t) |
交货地点 |
钢筋 |
GJ1 |
光圆 (HPB300) |
φ6.5~φ12 |
790 |
对应供货到施工1标仓库或材料堆放场 |
φ16 |
140 |
||||
带肋 (HRB400E) |
12~ 14 |
4800 |
|||
16~ 25 |
1920 |
||||
28 |
2700 |
||||
32 |
190 |
||||
GJ2 |
光圆 (HPB300) |
φ6.5~φ12 |
830 |
对应供货到施工2标仓库或材料堆放场 |
|
φ16 |
150 |
||||
带肋 (HRB400E) |
12~ 14 |
4100 |
|||
16~ 25 |
1600 |
||||
28 |
2250 |
||||
32 |
60 |
||||
GJ3 |
光圆 (HPB300) |
φ6.5~φ12 |
1540 |
对应供货到施工3标仓库或材料堆放场 |
|
φ16 |
270 |
||||
带肋 (HRB400E) |
12~ 14 |
7100 |
|||
16~ 25 |
2900 |
||||
28 |
4100 |
||||
32 |
150 |
3.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物资需求计划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4.1.1生产厂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0万吨;
(6)所投品牌钢筋近五年内(2012年7月至今)完成3条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钢筋供货业绩,且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4.1.2授权代理商:
(1)代理的钢筋生产厂家条件满足4.1.1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取得所代理品牌钢筋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4)近五年内(2012年7月至今)至少有1条高速公路的钢筋供货业绩,且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4.2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合同包,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2个合同包。同一代理商针对同一合同包只能代理一个品牌进行投标。
4.3投标人及代理商代理的钢筋生产厂家未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15号》名单中。
4.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进行投标。按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优先满足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具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购买任一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均按实际购买的先后顺序,先购者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4.5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明示其关联关系,凡没有明示的,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3)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6本次招标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需明确购买合同包的数量,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标段办法(试行)》(云交基建【2013】444号文)规定随机抽取投标人的可投合同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6.1.1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
6.1.2授权代理商:除携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以及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登记的联系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通讯地址、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完成项目情况的了解和供货条件的调查等,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道路运输条件及现场仓储条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厅(地址:昆明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投标文件必须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ynjt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nggzyxx.gov.cn
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