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公路项目部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发布时间 2017-08-22 09:30:4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9-11 开标时间 2017-09-1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FJ-S02标合同项目部,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FJ-S02)合同段,路线起点桩号k22+100,终点桩号k31+300,路线总长9.2km。本标段含广佛新干线立交(其中F匝道桥跨联安大道,左幅长度714M、右幅长度673m、海八路立交、海五路立交等,本段主线拼接大桥2108.205m6/座;辅道、匝道拼接和新建大桥3572.171m/6座;互通立交3处,在广佛新干线互通原有旧桥上跨广三铁路。含桥梁改造共25座,其中特大桥2座(广佛新干线互通立交2339.62m/2座)。大桥8座,中小桥14座;拼宽大桥6座。项目总投资6.198亿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

2.2招标内容:

(见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60万立方(含)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

3.1.3财务能力要求: 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近一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招标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

3.1.7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8月2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FJ-S02标合同项目部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身份证明,以现金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或提供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大道河西停车场宇航公馆 。

4.3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事先填写完整)、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发送至1328138465@qq.com邮箱,待招标人确认后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8时-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1日9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