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于湾污水处理厂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17-08-11 15:49:4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8-11 开标时间 2017-09-0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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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合肥于湾污水处理厂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四程[2016]155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为5万m3/d,项目土地出让面积为75.29亩,厂址东至祥和路红线,南至学林路绿线,西至龙脊山路红线,北至用地界限。本工程除预处理、污泥处理、辅助设置、出水设施按土建10万m3/d一次建成、综合楼按25万m3/d规模一次建成外,其余构(建)筑物土建均按5万m3/d实施。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料仓、鼓风机房、加药间、 乙酸钠投加及加氯间、变电所等。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5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鲁班网上进行注册的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2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8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合肥于湾污水处理厂项目经理部(合肥市新站区包公大道与祥和路交汇口向北2公里)持投标申请表(附表2)、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前往物机部购买招标文件,财务部交标书款。

5.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 月19日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916379342@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可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916379342@qq.com 。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上午8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东丽区矽谷港湾D2区4栋1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