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州项目部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浙江省湖州市
发布时间 2020-06-01 10:50:1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6 10:48 开标时间 2020-06-19 10:4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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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制造2025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项目业主为湖州汇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州项目部,中标人与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

本项目预拌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制造2025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位于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湖浔大道以北,白米塘以西。总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约51230平方米,产值1.8亿元。

2.2招标内容:

混凝土:混凝土暂估总量(暂估)为19200m³,其中HNT-01包件9600m³,HNT-02包件9600m³。主要用于主体结构施工;送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暂定供应周期为2020年6月至项目工程结束,分批次多次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良好,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贸易商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厂家近2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被大型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或对账结算单等)。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其他要求: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中混凝土相关标准规定、《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GB50107-2010)标准执行。

3.2具体条件

3.2.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最多可中1个包件。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贸易商可以代理多家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与其贸易商可同时参与投标、生产商可授予多家贸易商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相关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4.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4.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对账结算单(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注册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6月1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及合作意向单位添加(首次注册的供应商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州项目部;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提交合作意向申请且与招标联系人及时联系审批),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0年5月30日11:00至2020年6月6日11: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现场购买电子版标书的,需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购买。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6月6日11:00至2020年6月19日14:00(标书上传时间自行把控并保证上传成功)。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州项目部

招标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联系人:万炳杰、张岩

电话:13589269501、17862982300

电子邮件:cccc318wuzibu@163.com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