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热风炉用耐热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河北省唐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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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8-02 14:01:3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8-22 | 开标时间 | 2017-08-22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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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热风炉用耐热混凝土重量580.71t;高炉用粘土耐热浇注料重量143t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招标公司施工现场。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所供货物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维护成本低、各项消耗指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节能降耗、便于维护的要求。
4)投标人须提供2006年至今应用在国内4000m3及以上高炉的同类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另附):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
3)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4)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zgzblzj@qq.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或通过邮寄方式(顺丰快递,封面须注明招标编号)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如邮寄须确保我司在开标前收到密封良好的投标文件)。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8月12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