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17-07-24 09:22:0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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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四川资阳公路改建、金竹路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使用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资阳市雁江区清水乡至宝台镇公路改建工程主线起于宝台镇中山村与清水乡月水村交界处(起点桩号K2+270),止于清水乡青狮村(止点桩号K7+798.117),路线全长5.528117公里。支线1起于清水乡月水村五月路岔路口(起点桩号K0+000),止于板板桥岔路口(止点桩号K2+511.389),路线全长2.511389公里。支线2起于清水乡月水村五月路岔路口(起点桩号K0+000),止于青狮村马清路路口(止点桩号K1+429.588),路线全长1.42958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V=20Km/h,路面结构形式为混凝土路面。

雁江区保和镇金竹路二期工程位于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洞子湾村村务服务中心,路线由南向北方向前行,路线经过李家大院子,到达擦耳岩附近花溪河边,道路全长3.450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V=20Km/h,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内容:水泥。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计划交货期

备注

SCSN

袋装水泥

P.0 42.5

2000

2017.06-2018


公路改建

袋装水泥

P.0 32.5

1100

袋装水泥

P.0 32.5

2000

金竹路二期

合计




5100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近3年营业额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2015和2016)省、部级及以上P.0 42.5水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各一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6)其它要求:

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同意生产商可同时向2家(含)以内的代理商授权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8月07日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18108175681)。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4.2本次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1)上传授权证明:证明格式自行下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前述资格文件盖投标人公章后,务必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上传,(以pdf连续页码格式上传,不接受压缩包文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仅做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审要求,所述资质证明文件仍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编制提交,其真实性、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请于2017年8月07日下午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招标公司计划采购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4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 9时30分至2017年8月1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招标公司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5.3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0:0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招标公司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