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市十三五下关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洱河南路延伸段改造工程)水泥采购计划任务

招标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2-03
投标截止:
2020-12-05 13:05
开标时间:
2020-12-05 13:05
正文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理市“十三五”下关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洱河南路延长线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大理市

2、招标条件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现对该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本次招标材料:水泥

(二)本次招标材料暂估数量:140t

(三)本次招标材料质量要求:

①质量必须符合GB/T17656-2018质量标准、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

②产品要求提供可靠的质量合格证明;

③供应商具备行业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完备的货物运输能力。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货物运输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四)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报本工程材料采购报价内容见材料采购报价内容一览表(含运输、上下车装卸、发票等费),落地价

7、报价附件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明细清单为附件,未上传视为报价无效。

8、发票和付款条件:

①、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提供方式为自开(自开/代开)

②、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信息应填写完整,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大理市及项目名称:大理市“十三五”下关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洱河南路延长线改造工程)

③、发票提供时间: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在10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且发票必须于开票当月25号前送达甲方,发票送达时间以双方签收时间为准,甲乙双方应做好移交记录,若发票未及时送达导致甲方进项不能抵扣的,推定为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④、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若因乙方原因或发票问题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力;

⑤、合同标的、内容应与发票载明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⑥、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

②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后,依据主合同按节点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支付70%的材料款,余下的30%到工程完工三个月支付完毕。

③支付方式:甲方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方式支付货款。

④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或以甲方通知为准),配合甲方对供应的所有货款、尾款及其它相关费用进行实时结算,超过此期限(或约定期限)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供数据为最终结算数,甲方有权拒绝此期限后乙方提出的任何超出甲方结算款范围外的款项,并且不承担其它的相关费用。

9、供货期限、产品验收:工程竣工截止。由甲乙双方在收货现场取样并封存,若存在质量争议,甲方须于收货后48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封存样品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交货时间、地点:按甲方要求时间运送至施工现场

11、投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在云南建投物流有限公司“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inja.com)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须遵守平台相关约定,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完成线上投标。

12、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16:00,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

13、招标答疑人:文凤

电话:1377800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