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成自泸赤与乐自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钢筋、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四川省 | 自贡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1-27
投标截止:
2020-12-01 11:23
开标时间:
2020-12-18 11:23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成自泸赤与乐自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所需钢筋、水泥采购经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路桥物[2020]357号)批准,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成自泸赤与乐自高速公路连接线,起于威远县界牌镇,接成自泸高速公路,以界牌镇以西跨威远河,与省道207、省道305交叉后止于贡井区桥头镇附近,接乐至高速公路。自隆高速连接线全长20.024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桥梁宽度2×12m,沿线设置羊子岭(枢纽)、威远界牌、农王、林过塘(枢纽)共四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约6公里。

自隆路连接线主线桥梁1468m/8座,采用简支箱梁+T梁形式;下穿分离式交叉桥梁8座,人行天桥6座,盖板涵69道,圆管涵15道,全线土石方挖方347万m³,填方308万m³,弃方39万m³,挡防及排水工程13.5万m³。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成自泸赤与乐自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施工所需钢筋数量约为1.7万吨(其中HPB300各型约1300吨,HRB400E螺纹各型约15700吨),水泥约11.7万吨(其中路基工程所需P.O42.5R水泥约92000吨,路面工程所需P.O42.5缓凝水泥约25000吨),各划一个包件,预计交货期2020年12月至工程结束。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钢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热轧带肋钢筋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线材不低于10万吨,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项目业主对生产厂家有要求的按业主要求执行)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3份(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具有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不曾因“地条钢”等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具备提供钢筋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或具有生产能力不少于2000吨/天的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异地生产供货;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商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投标物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3份(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具有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非唯一授权),同一个包件中同一型号的水泥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3栋2单元11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种物资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物资的招标文件,并对每种物资分别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钢筋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水泥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7楼7-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3栋2单元1102

邮编:610000

联系人:姚未超

电话:13730870659

传真:028-83207236

电子邮件:6143719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号:2008014210002999

监督电话:02885127278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