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鄞玉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江苏省 | 镇江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7-06
投标截止:
2017-07-25
开标时间:
2017-07-25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鄞州至玉环公路椒江洪家至温岭城东段公路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部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州市路泽太高架快速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水泥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鄞州至玉环公路椒江洪家至温岭城东段公路工程第TJ01标段起点位于台州市东环大道洪家装饰城处,与S225(75省道)平面交叉,起点桩号为K0+000,自北向南经台州椒江区、路桥区,于既有公路中央分隔带敷设高架桥梁,线路与现状路泽太公路线位一致,终点桩号为K6+450,位于路桥区峰江街道洪洋村附近,路线全长6.45km。共计桥梁16座,分为主线高架桥1座(K1+180--K6+100),桥长5.27km;互通匝道桥10座,桥梁总长3085m(海城路-东路桥大道复合互通匝道桥长1825.5m;迎宾大道菱形互通匝道桥长1259.5m);地面道路桥(分别为迎宾大道桥、港头徐桥、将军桥、辽洋泾桥、青龙浦桥,其中迎宾大道桥为旧桥拆除工程,港头徐桥为旧桥拆除改为箱涵工程)5座,桥梁总长136.12m;路基软基处理4284m;涵洞工程共4座,共长250.5m。

2.2招标内容:水泥。

2.3特别说明:

2.3.1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及部分规格存在差异,以最终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垫资能力不小于5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7年7月5日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2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http://114.255.239.58/PMS

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4时00分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5日14时00分止,2017年7月25日14时00分开标。

5.2投标人需胶装一份正本与线上投标一致并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好送达或邮寄给招标人,最迟于开标次日16时前到达。请各位投标人务必同招标人电话确认文件送达情况。

5.3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2万元整。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3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6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一公司鄞玉项目水泥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