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路面大修(改造)工程17D标段水泥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0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发布时间 2017-07-05 09:51:3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27 开标时间 2017-07-2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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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G205线三元段K2237+920-K2241+800(老线路桩号);全长3.88km,施工面积约:4323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873.496万元。

合同包号

产品名称

采购数量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交货期

主要规格、配置

交货地点

1

42.5 水泥采购

约6500吨

310 元/吨

2017 年7月1日 至2017年11月30日

详见标书

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说明:

2.1、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10元/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别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的企业公章。

2.3、若招标人有采购42.5R的水泥,则在42.5水泥中标价的基础上每吨再加20元人民币结算。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或厂家销售部门授权书)从2017年07月04日起至2017年07月10日(不含节假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2幢3层第二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如需要邮寄纸质版的招标文件,邮寄费由投标单位支付。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中国国内企业;

5.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有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4、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免费提供2个80吨的散装水泥罐,工程结束后返还。

5.5、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近五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代表近五年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或五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正本外,其代表人还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副本;(加盖红章有效)

5.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说明:本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谈判对象为本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若无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谈判时间、谈判对象另行通知。

8、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推荐品牌为金牛、豪福、万年、建福。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于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开标,招标代理机构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2017-8065水泥采购”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6日17时30分之前款到账户为准。

11、以上如有变更,会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