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训中心项目材料采购(一标段: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
辽宁省 | 沈阳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7-04
投标截止:
2017-07-24
开标时间:
2017-07-24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综合专业实训中心项目材料采购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制造商和代理商。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综合专业实训中心项目施工现场

2.2招标内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葫芦岛校区综合专业实训中心项目需用材料

2.3建设规模:详细规格、数量及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限:各种材料具体供货时间按施工实际需要另行约定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水泥

二标段:水泥发泡保温板

三标段:钢筋

四标段:玻璃幕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其中四标段(玻璃幕墙):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四标段需要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IC卡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标段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制造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电梯特种设备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与投标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代理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与投标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标段(玻璃幕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

(6)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开标时,必须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E)进行资格审查。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接受最先报名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也报名投标本项目则只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