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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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7-03 11:41:4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19 | 开标时间 | 2017-07-1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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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拟对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由堤防工程、闸坝工程及景观工程组成。本次两岸整治河段堤防总长约12.35km,其中左岸堤防长约5.01km(新建堤防3.81km,整治加高1.2km),右岸堤防长约7.34km(新建堤防4.87km,整治加高2.47km):闸坝工程涉及拦河闸共7座、防洪闸及进水闸一座,其中拦河闸坝3座。景观工程为沿河两岸规划绿地内的景观打造。
2、招标范围: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采购数量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供应范围 |
交货日期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2000 |
22000 |
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2000 |
32000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48000 |
48000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000 |
2000 |
||
小计 |
104000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按双方约定厂家组织货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的要求,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优先选择取得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产品。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大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1.1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允许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1.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8日至2017年07月09日期间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里面或者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在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潜在的投标人才能支付购买标书款。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潜在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后,请在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17日内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小写:¥800元)。招标文件费仅接受银行汇款的方式(待资格预审通过后再汇款),售后不退。
4、本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评定标工作完成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国电建集团下属子企业可以使用内部信用签证代替投标保证金,但是标书费仍然需要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7楼基础分局设备物资科。
定于2017年07月19日14:00时在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招标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招标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招标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参与投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标书和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9日14:00时,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7楼招标公司设备物资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17年07月19日14:00时在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7楼招标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8家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