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琼海市2020年度南塘总干渠节水改造配套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0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发布时间 2020-11-09 10:03:2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1-20 10:02 开标时间 2020-11-20 10:0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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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琼海市南塘干渠节水改造配套工程项目所需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琼海市南塘灌区是琼海市南片的主要灌区,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是以中平仔、南塘、官墓三座中型水库为骨干的联合灌区。灌区位于琼海市南部,包括阳江、文市、中原、九曲江、温泉五个乡镇29个村民委员会(注:现合并为阳江、中原、加积、博鳌四个镇)及国营东平农场的灌溉面积。

灌区内现有水源是三座中型水库,三座中型水库与渠首响水引水坝连成一个灌溉系统联合灌溉,统一调度。三座水库都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经过多年加固配套设计,现在均达安全设计标准。

根据资金安排情况,本次只对总干渠渠道及渠系建筑物进行加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1)根据渠道实际情况,对淤积段渠道进行清淤处理;(2)对桩号18+100~28+580段渠道进行局部加固损坏浆砌石挡墙、维修两侧损坏砼衬砌护坡、清除渠顶及渠道两侧杂草、灌木等;(3)节水配套改造建筑物21宗(其中包括拆除重建渡槽、水闸、路涵等小型配套建筑物),其中,拆除重建渡槽9座,新建渡槽槽身为U型现浇C30钢筋砼简支结构,槽身半径为1.0~0.9m,跨度为10m;渡槽下部支撑结构采用砼重力墩及排架型式,基础为扩大基础型式。

2、采购范围: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散装)

3、采购数量:2500吨

4、交货时间:中标后供应商根据需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普通硅酸盐水泥分批次运至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琼海市南塘干渠节水改造配套工程施工现场。

5、交货地点:海南省琼海市南塘干渠节水改造配套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应满足以下几项主要指标:

(1)标的物要求普通硅酸盐Po42.5散装水泥。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低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超过600min。

(3)3天抗压强度≥17.0Mpa,28天抗压强度≥42.5Mpa。

(4)3天抗折强度≥3.5Mpa,28天抗折强度≥6.5Mpa。

(5)到货后,采购方根据供应方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过磅单按批号验收、检查每批货物的外观好质量,不得受潮结块;供应商需提供厂家相关资质;

7、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合同单价为综合性单价=含税信息价+固定下浮额。含税信息价,参照2020年11月10日数字水泥网发布的海南省信息价。固定下浮额,下浮为“-”,上浮为“+”。合同单价包括:材料费、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

(2)含税信息价:供应期间,含税信息价为当月数字水泥网全国P.O42.5水泥市场价格海南省信息价。调价原则:当市场信息价有变化(上浮或者下调),采购方将相应变化,在合同单价基础上上浮或者下调;如信息价无变化,则不调整。

(3)固定下浮额:供应期间,固定下浮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4)销售方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

8、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方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采购数量不作为最终供货量和结算量,供货及结算数量按双方实际现场验收为准。若因施工、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方将提前48小时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48小时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方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9、验收方式及要求

(1)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方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方可不给予验收。

(2)标的物到货后需在采购方现场过磅,合理磅差率为±3‰,在合理磅差范围内以销售方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3)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级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本次采购采用每200吨(或每月)结算一次的方式进行。

(2)采购方采取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合同签订前需书面形式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的体系认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供货能力,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

5、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7、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16: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元)。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中基大地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中基大地公司

海南省琼海市阳江镇官墓水库管理处海南省琼海市官墓水库管理处

邮编:571400

联系人:许卫东

电话:15222295029

电子邮箱:177282091@qq.com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2-29362106

举报电话:022-29362663;

2020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