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泰高速公路1-D标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东省泰安市
发布时间 2017-06-27 09:45:1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14 开标时间 2017-07-1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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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为济南至泰安高速公路1标项目第1-D工区,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境内,途径黄前镇、山口镇,跨越麻塔河、卸甲河等,并上跨既有国省道S243、S330及大兰沃渡槽(文物)等,中间主要控制点有麻塔河特大桥、黄前互通(S243)、山口互通(环山路东延)。路线桩号K31+550~K45+050,主线长13.5公里,山口互通连接线长6.14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排水等。

本工程含桥梁27座(主线桥梁总长5.943km,其中包括特大桥2座,大桥5座,中桥7座,互通匝道桥13座,天桥1座),互通2处(黄前互通和山口互通)、山口服务区1处。

招标公司济泰高速公路1-D标项目部所需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公司组织此次招标,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线上电子化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中交股装字360号)

(6)《中交路桥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ZJLQ-工-10-2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济南至泰安高速公路1标项目第1-D工区,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境内,途径黄前镇、山口镇,跨越麻塔河、卸甲河等,并上跨既有国省道S243、S330及大兰沃渡槽(文物)等,中间主要控制点有麻塔河特大桥、黄前互通(S243)、山口互通(环山路东延)。路线桩号K31+550~K45+050,主线长13.5公里,山口互通连接线长6.14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排水等。

本工程含桥梁27座(主线桥梁总长5.943km,其中包括特大桥2座,大桥5座,中桥7座,互通匝道桥13座,天桥1座),互通2处(黄前互通和山口互通)、山口服务区1处。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②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2014至2016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以上。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4、200、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两份。

④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⑤其他要求:水泥的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投标物资包件授权函;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原件,授权厂家的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由授权厂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厂家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附表2),生产商或代理商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公告时间:2017年6月26日14时至7月1日14时

发售标书时间:2016年6月26日14时至7月3日14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

5.3、招标文件费用只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

5.4、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招标人会开放电子标书下载权限 ,投标人请登陆《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在本公告栏目下确认参与(点击参与按键),并于2017 年7月3日14:00(北京时间)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自行下载电子版标书,下载后方可参与网上投标。

投标人应以公司名义转账,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济泰项目投标,标书费不退”,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邮箱( 314029362@qq.com),此标书费用不提供发票。

标书费付款凭证应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因未发送凭证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能及时获取标书下载权限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5.6逾期参与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由此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4日14时 00 分,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完成报价的录入,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一般应至少提前2小时上传,以免网络拥堵而无法及时上传。

6.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要求盖章密封)于同一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至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7号楼4层招标公司,采用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6.3逾期未按要求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投标的,逾期未送达或邮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开标:

6.1 时间:2017年7月14日14:00时( (采用网络开标方式),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