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县西成客专站前广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17-06-26 15:1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13 开标时间 2017-07-1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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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内容

受招标人委托,对其招标公司剑阁县西成客专站前广场项目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西成客专剑门关站站前广场片区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3”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即:站前广场、站前广场市政道路、温泉路、站前广场片区建设用地场平工程等四部分。施工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室外景观工程等专业。总规划用地面积45729.9m2,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38038.7m2,包含地上建筑面积22616.2m2和地下建筑面积15422.5 m2,建筑地上二层,地下二层,容积率0.5,建筑密度51.30%,规划道路分别为高铁站前路(961m)、下寺中路(551m)、龙江大道西沿线(684m),支路一(88m),支路二(122m),支路三(112m),支路四(145 m)。

本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招标内容

2.3.1 招标货物明细表

剑阁县西成客专站前广场项目商品混凝土明细表

明细表

说明:

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3.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生产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如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两年,应按年度提供相应次数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两年产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代理商只须提供自己的);制造商所供产品无批量质量问题,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5: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转账凭证须注明:标书费和招标编号0105-17183)发送到邮箱:510785806@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下载标书,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B901室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元)。

4.4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10:00时,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为招标公司九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定于2017年7月13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招标公司九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标书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1.powerchina.cn)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营业执照须清晰可见注册资金、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等信息、如无法查看到该信息,申请人自行提供网上的查询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一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投标人须对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两级合格供应商中的一级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6. 评审

6.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2、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

7.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ec1.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