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基础分局郑东新区灌区魏河、七里河治理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 2020-10-20 13:57: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0-28 13:55 开标时间 2020-11-10 13:5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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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7-2003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郑东新区灌区魏河、七里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用于该工程建设,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魏河下游河道治理桩号WH6+100至桩号WH8+940河道疏挖、堤防完善、拦蓄水建筑物、生态护岸等,全长2.84Km。包含河道疏挖工程、堤防工程、边坡护砌工程、马道工程、新建液压坝及配套工程、排水涵管、新建桥梁、新建木栈道、现状桥梁改造防护、绿化工程等内容。

七里河下游段治理工程自潮河入口上游450m(QLH12+450)至陇海铁路(QLH14+400),全场1.95km。本次七里河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后续工程主要为:未完工的河道疏挖、提防填筑、边坡生态防护、马道工程、橡胶坝附属设施、排涝涵闸、现有桥梁防护以及植物配置等。

2、招标范围:七里河、魏河项目施工所使用的全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商品混凝土

C15

850

2

商品混凝土

C20

57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2350

4

商品混凝土

C25W6F100

1480

5

商品混凝土

C30

310

6

商品混凝土

C50

520

合计:

11210

4、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的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5、交货时间:整个工期(约2020年11月-施工结束)。

6、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郑东新区灌区魏河、七里河下游段治理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

标的产品必须符合设计指定的标准及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

(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要求;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为准;

(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要求。

(6)需方将不定期对供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供方保证原材料检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质量都能满足需方施工性能要求。

(7)所有混凝土的强度(或抗渗性、防腐性、抗裂性等)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设计,并要满足业主、监理等单位对混凝土的要求。

(8)供应商品混凝土规格必须与订单要求相符,出现标号与订单不符现象需方有权拒绝收货。如因上述原因造成需方停工损失,供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9)供方所供商品混凝土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需方的现场抽检。

8.质量标准

商混材料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04-2015的规定,每批商混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按照《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中各标号商品混凝土技术规范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生产厂家,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及销售资质,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符合国家标准相应证明资料,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所供产品的近期产品检验报告。

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内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3份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投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在开标现场交纳,售后不退。(为方便投标人参与投标,标书费统一在开标现场缴纳现金;在线报名时支付标书费用方式选择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由投标人制作相关说明内容上传至“缴费凭证”位置,内容可为“招标人要求现场缴纳标书费用,故不再上传具体缴费凭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基础分局郑东新区灌区魏河、七里河下游段治理工程项目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郑东新区灌区魏河、七里河下游段治理工程项目

邮编:450001

联系人:周粉英0371-55158720

现场联系人:龚远15237397025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1-55159183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