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 2017-06-19 14:04:1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05 开标时间 2017-07-0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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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内容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拟对招标公司郑州航空港基础设施二标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征集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材料采购用于的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8年片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标段第一、四工程处,两个工程处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一、四工程处共收到10个项目的部分施工图纸,进场施工的项目10个(市政道路3条,通讯电力工程6个,高压输电线路工程2个),其中:一工程处正在施工仓储二街道路工程、新港八路通信工程、仓储四路通信工程及110KV高压输电线路工程等项目;四工程处施工项目包括仓储一路通讯工程、仓储二街通讯工程、物流一路通讯工程、仓储九街通讯工程、滨河东路道路工程、102辅道工程以及220KV港南变电缆土建工程。

2.2招标范围:仓储二街、滨河东路及102辅道所需沥青混凝土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

33740


2

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6

35260


3

改性沥青混凝土

AC-20

4000


4

沥青混凝土

AC-25

46260


5

下封层

BC-1型乳化沥青

平米

366000


6

粘层

PC-3型乳化沥青

平米

653000


7

透层

PC-2型乳化透层沥青

平米

366000


8

合计



1504260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预计2017年7月18日。

2.5交货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8片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项目二标所属项目的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0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2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两年内的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沥青混凝土生产的能力和经验。

3.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财务状况:

3.5.1有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报告,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应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3.5.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3.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8中标单位供货前须在郑州航空港区城建局和质检站备案(不影响投标和评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5: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转账凭证须注明:标书费和招标编号0105-17173)发送到邮箱:642550516@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下载标书,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壹仟圆整(¥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招标公司华中分公司财务部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 元)。

4.4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福禄路交汇处海赋国际六楼招标公司华中分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定于2017年07月05日10:00时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福禄路交汇处海赋国际六楼招标公司华中分公司会议室现场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5标书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1.powerchina.cn)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营业执照须清晰可见注册资金、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等信息、如无法查看到该信息,申请人自行提供网上的查询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一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投标人须对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成为中水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两级合格供应商中的一级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审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只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6.2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6.3评标委员会将对前8家有效投标人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核算,投标人有效报价高出所有投标人评标总价平均价30%以上的,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4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标明合同执行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投标人税率不一致,为统一评标基准,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统一税率对税后交货价修正后作为评标价进行评审,不影响投标人后续签订合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