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水电站甲供水泥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6-16 11:23:0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6-22 开标时间 2017-06-2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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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藏象泉河阿青水电站甲供水泥采购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阿青水电站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26.2m3/s,水库正常蓄水位3814.00m,相应库容3.01亿m3,水库死水位3785.00m,相应库容0.72亿m3,调节库容2.29亿m3,具有多年调节能力。枢纽建筑物由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表孔溢洪洞、泄洪放空洞、引水隧洞、地面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坝顶高程3818.00m,最大坝高107.0m,装机6×1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411亿kWh。

2.2招标范围

型号

单位

预计采购数

标准

交货地点

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

t

44300

GB175-2007标准

阿青水电站工区2km范围内承包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散装水泥卸车由供货人负责,袋装水泥卸车及所有水泥转运由其它承包人承担

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

t

29500

GB175-2007标准

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

t

8200

GB175-2007标准

2.3供货期:2017年7月1日开始,于2019年10月31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生产企业或具有所代理的水泥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个水泥生产企业对本标采购的水泥,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水泥生产企业具有可靠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水泥质量合格证书(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

(3)具备80万吨以上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

(4)具有在大中型建设工程建设中的类似水泥供应经验和业绩。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水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蓝光空港国际城2栋一单元701室(蓉泰酒店楼上)或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持授权委托书或投标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商)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提供)、供货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9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商报和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