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琅高速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6-12 11:06:3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6-29 开标时间 2017-06-2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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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合同段为湖南省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包括主线16.4km和湄江连接线9.061km。

主线位于涟源市龙塘镇和安平镇内,起于长韶娄高速公路终点(K0+800=CSLK122+747.586)与二广高速公路交叉的龙塘互通,顺接长韶娄高速公路,往西在珠梅乡北侧设涟源北互通,在安平镇白毛村社梓芳冲特大桥,在新贺村设梅塘村特大桥,过四古煤矿,在长肖村设长肖村特大桥,田冲村设安平互通,终于安平隧道的琅塘端K17+200(ZK17+200)处,与第2合同段起点相接。

湄江连接线起于湄江镇附近G207(里程K2491),路线向东经吴家山东侧转西向,设苏家村大桥跨越铁家桥西南侧山谷,至苦株山山脚转为北向,至苏家村转为西北向,经远利村东南侧,至吴家村转为北向,设吴家村大桥跨越山谷,至湄潭北侧,路线转为东北向,设小湄江大桥跨越山谷及湄江支流,终于湄江风景区。项目的建设将湄江镇、涟源及长韶娄高速桥头镇出口与湄江风景区连通,有利于湄江风景区的旅游开发。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龙琅高速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需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线上电子化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中交股装字360号)

(6)《中交路桥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ZJLQ-工-10-20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为湖南省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包括主线16.4km和湄江连接线9.061km。

主线桥梁工程8座,其中特大桥4347.4m/3座,大桥956m/4座,中桥66m/1座,隧道4252.5m/2座;其中桥隧长度占路线总长的59%;涵洞、通道、天桥81座;互通3处,即龙塘互通、涟源北互通和安平互通。龙塘互通主要功能是将本项目龙琅高速、长韶娄高速公路和二广高速公路有效连接,实现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流快速转换。涟源北互通位于涟源市珠梅乡北侧,连接G207和X208,主要服务于龙塘、珠梅、安平等人口密集乡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安平互通连接S329(原X027),主要服务于四古乡、安平镇及S329沿线乡镇。

湄江连接线共3座大桥:L1K3+256苏家村大桥、L1K7+451吴家村大桥、L1K9+035小湄江大桥。按整幅桥统计,桥长共计453.66m;涵洞共35道。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②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两份。

④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由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⑤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日产熟料5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本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粉磨站不予接受(需要提供集团公司出具的熟料来源唯一的证明原件),投标产品不可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必须由原厂生产线制造。

⑥其他要求:水泥的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投标物资包件授权函;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原件,授权厂家的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由授权厂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本次招标水泥品牌要求为海螺水泥、华新水泥或韶峰南方水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公告时间:2017年6月9日14时至6月14日14时

发售标书时间:2016年6月10日14时至6月15日14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2。

5.3、招标文件费用只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

5.4、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招标人会开放电子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请登陆《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在本公告栏目下确认参与(点击参与按键)对应的包件,并于2017年6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自行下载电子版标书,下载后方可参与网上投标。

5.5、投标申请表(附表2)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314029362@qq.com。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完成报价的录入,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一般应至少提前2小时上传,以免网络拥堵而无法及时上传。

6.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文件一份,要求盖章密封)于同一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7号楼4层招标公司,采用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6.3逾期未按要求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投标的,逾期未送达或邮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开标:

6.1时间:2017年6月29日14:00时(采用网络开标方式),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