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云南省 | 昆明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5-24
投标截止:
2017-06-13
开标时间:
2017-06-13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根据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元江县地处滇中南部,位于北纬23°18′~23°55′,东经101°39′~101°22′,距离省会昆明市219公里,距离玉溪市131公里。东北部与石屏接壤,东南部与红河县相连,西南部与墨江县交界,西北部与新平县毗邻。项目按照公路建设类别和规模包括县乡道改造、通村沥青(水泥)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共计约600公里。

撮科~洼垤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简称:撮洼线)道路连接元江县东北部山区甘庄、龙潭、洼垤三个乡镇。其中主线线路起于石红高速公路元江县境内撮科互通立交匝道止点,沿撮科河至元江和石屏县交界处北麓展线上坡,至核桃树与龙宝线连接,顺龙宝线至大哨村委会后下坡至龙潭乡,沿龙洼线至昆洼线K51+980处相接;支线段起于撮洼路主线,与村庄连接,总长合计130.428公里。合同工期约 2年 。

2、招标范围:

撮科~洼垤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简称:撮洼线)工程用各规格袋(散)装水泥。

3、采购数量:各规格袋(散)装水泥、数量见下表:

名称

规格型号

暂估数量(吨)

交货地点

备注

水泥

袋(散)装P.S.A 32.5

16238

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地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水泥

袋(散)装P.O 42.5

57600

水泥

袋(散)装P.O 52.5、

400

合计

74238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元江县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地(附:元江县路网综合规划及2016-2018农村公路建设图)。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条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至2016年)每年最少各1份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为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并在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汇溪路1号二楼财务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缴纳已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费。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汇溪路1号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