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长平高速公路2标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0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 2017-05-09 11:03:5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6-06 开标时间 2017-06-0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1.1招标公司承建长平高速公路2标项目施工任务,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本次招标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2.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

1.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平G2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京台线长乐松下至平潭段工程路基土建施工G2标段位于长乐市境内,起点接G1标尾,终点衔接已建的坛西大道主道,设计起讫里程为K78+520~K80+400,全长1.880Km。终点K80+400对应坛西大道桩号为TXK11+055.909;互通被交路苏平路设计范围为SK1+635~SK3+420。

2.2本次招标采购的水泥数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合理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需提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5 月 16 日17: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登记表、汇款单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所投包件进行响应,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售价(见附件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

账号:6223 6026 2550

备注:必须注明 项目标书费+包件号。

5.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5 月 9 日9时00分至2017年 5 月16 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5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5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6 日0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