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5-08 17:09:0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5-08 开标时间 2017-05-2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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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首都环线高速大兴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用商品混凝土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主线起讫里程为K0+660.416~K7+822.462,路线全长7.162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包括改路)、桥涵、互通工程,其中路基工程有挖方12.64万方,填方130.7万方,改路3.64公里;桥梁工程包括特大桥0.3座,长2098m,大桥4座、中桥2座、小桥1座、匝道桥1座;涵洞工程包括圆管涵14座、方涵1座、通道1座;京福互通一座。

本标段工程全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境内。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BF-SN-2017-048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数量: 包件1:54160m3包件2:54160m3包件3:54160m3。

交货期:2017年6月以后陆续交货,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商混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14年1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5份,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商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参与方式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5月9日18:00分前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进入公告点击参与按钮,参与此次招标。符合条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提前注册,推荐单位或添加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属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添加或注册时候基本信息要完善且最新,与附件信息要一致,附件信息必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9001)和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5月6日上午8点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8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标,售后不退。请在备注中填写所汇款项名称:大兴项目商混文件款,购买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将汇款凭证发到招标人指定邮箱282937095@qq.com,未发送的电汇单,售标不成功后果自负。

5.2供应商于2017年5月10日8:00至2017年5月10日18:00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 时。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标,投标人在此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公司物装部,单号发送到招标人邮箱中。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否则为无效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缴纳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包件),在2017年5月15日至5月20日之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同上。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后将汇款凭证发到招标人指定邮282937095@qq.com 。

7.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7.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供应货物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及中标人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8.开标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