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商品砼、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0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发布时间 2017-05-03 13:45:5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5-23 开标时间 2017-05-2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本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物资采购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常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TJ-09 标段,位于常州市戚墅堰区东方东路106号,包括一站两区间,五一路站、丁塘河公园站~五一路站高架区间(含暗埋段、敞开段)、五一路站~高架折返线高架区间,车站主体结构外包总长度120.4m(净长120m),标准段外包总宽18.9m(净宽18.5m),车站总高度23.42m,总建筑面积7539㎡,高架段长度755.563m,5-30m现浇双线简支梁+(33+56+33)m现浇连续梁+12-30m现浇双线简支梁+(35+37+32)m现浇变宽连续梁。本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3月1日 ~2019年11月30日,工期为1004天。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2.2 招标货物名称:

招标货物名称:商品砼、水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混凝土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的生产厂家,中标人可全权委托其全资分公司负责中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但中标人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4.1.1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和运输能力:

4.1.2投标产品或同类商品砼生产历史在3年以上;

4.1.3商品砼年生产能力大于30万方;

4.1.4机组设备:2套180机组或相当以上的生产搅拌能力;

4.1.5混凝土输送泵车:自有2台以上混凝土汽车输送泵车。

4.1.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1.7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厂家),绿色生产达标验收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4.1.8投标人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近三年内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2014至2016年每年至少各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1.9具有生产高性能商品混凝土C50以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验,近5年至少具备2个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复印件)。

4.1.10为加强混凝土质量的过程管控,保证混凝土成品质量,投标人中标后,原材料须向招标人备案,经同意后方能使用。

4.1.11拥有良好履约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的供货商。

4.1.12满足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1.13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1.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1.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1.16本项目债权债务不得转移

4.1.17运输车辆:自有10台以上混凝土运输车辆;

本次混凝土招标由业主指定合格供方:常州中顺建设有限公司、巨凝集团有限公司、常州金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州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州市安峰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广亚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大正恒固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邦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州建筑工程材料供应有限公司、常州博爱市政建材有限公司、常州金莎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州常益建设工程构件有限公司、常州中天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同时必须注册成为中铁六局的合格供方。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2水泥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在线响应本次招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

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内。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起至2017年5月8日下午17时。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支付完成的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见本章附表2)发送至zbsyb52733250@163.com,邮件主题为“108投标 +所投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5.4 招标人在收到文件(第5.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后将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8日下午17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6 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缴纳,费率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执行。中标结果公示的中标单位通过监理、业主验站后,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代理费将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 2017年5月2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中铁六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电子版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开标

7.1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一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须一包一投,投标文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与唱标专用投标函密封在一起)。投标保证金最迟请于开标前两天汇入指定帐户

确保到账并在回单上注明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或按规定金额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8.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附表1。

9.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铁六局采购网(http://www.wm.crsg.com.cn/)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