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品混凝土招标

发布时间: 2017-04-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 2017-04-25 13:19:4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5-08 开标时间 2017-05-0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厦门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后溪至翔安机场段) 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交能[2017]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投融资。根据施工需要,对已具备条件的商砼材料进行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厦门轨道交通4号线4标一工区施工范围:双过村站~洪坑站区间、洪抗站、洪坑站~彭厝北站区间,共一站两区间。工期自2017年2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总投资7.1亿元。

双过村站~洪坑站区间沿规划翔安西路下方敷设,盾构段右线全长1628.68m,左线全长1616.568m,采用土压平衡盾构施工,线间距5~20.2m。区间出双过村站后,线路向南前进约1000m,然后以半径R=800m的曲线向东北偏转,然后沿东北方向前进约300m到达洪坑站。区间主要下穿翔安南路、在建翔安西路及农田。隧道埋深4~15m。

洪坑车站位于翔安西路与东界路交叉口西侧,沿翔安西路自西北向东南布设。车站为轨道3、4、8号线换乘站,4、8两线采用双岛四线平行换乘,与3号线采用通道换乘。车站为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双岛四线车站,车站总长562.2m,标准段宽度为42.9m。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体系,主要管线有:N(10KV)和X-4通信管线。车站设13个出入口(其中包含3个疏散口、3个物业疏散口,7号出入口为过街天桥)。

洪坑站~彭厝北站区间沿规划翔安西路南侧敷设,右线区间长2802.709m,左线区间长2802.853m,采用盾构法施工,线间距15~45m。区间出洪坑站后向东南约1400m后以半径R=900m的曲线向北偏转,下穿现状农田后沿规划翔安西路敷设进入彭厝北站。区间主要下穿翔安大道、在建翔安西路、荒地及农田。隧道埋深3~24.5m。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4-2015年或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④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专用资格要求:

商品混凝土:

①满足通用资格要求的生产商;

②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③日生产能力在3000m3以上;

④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生产厂能生产符合《公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及《公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最新标准要求的混凝土。

⑤拥有近两年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备案;

⑥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商须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⑦具有近三年的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

⑧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产品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地点必须是CRCC证书中指定地点,不得异地生产及分装。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8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不提供纸质版。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邮箱:79527385@qq.com,招标文件在截至购买招标文件最后一天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① 投标申请表原件(附表2);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5.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4招标文件由投标人网上购买,每包件售价见附件1(电汇至招标人账户:户名: 吴云林 ;开户银行: 农行厦门阳光城支行 ;账号: 6228480078050008479 。),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0:00时。

6.2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招标公司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

7.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