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钢筋、商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江西省南昌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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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4-18 13:43: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4-24 | 开标时间 | 2017-04-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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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公司的委托,对招标公司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公司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钢筋 | HPB300Φ8 | 吨 | 27 |
HRB300Φ12 | 吨 | 13 | ||
HRB300Φ14 | 吨 | 50 | ||
HRB300Φ16 | 吨 | 57 | ||
HRB300Φ20 | 吨 | 16 | ||
HRB300Φ22 | 吨 | 129 | ||
HRB300Φ25 | 吨 | 165 | ||
HRB300Φ28 | 吨 | 43 | ||
2 | 商砼 | C15 | 方 | 136 |
C20 | 方 | 601 | ||
C25 | 方 | 797 | ||
C30 | 方 | 1907 | ||
C35 | 方 | 9 | ||
C40(P8抗渗) | 方 | 1550 |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包件01:钢筋
4.1.1钢筋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1.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产品的钢筋生产厂必须是原铁道部65家钢筋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4.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包件02:商砼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法人组织,并遵守招标单位制定的招标规则。
4.2.2生产商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商唯一授权。
4.2.3生产商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4.2.4生产商的商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4.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获取招标文件。
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包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791912017600018;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4777),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