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面水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
发布时间 2017-04-14 10:00:11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4-28 开标时间 2017-04-2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用水泥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忻州市神池县东湖乡西北,利用东湖枢纽连接西纵高速公路朔州至神池段,大营至神池,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忻州市岢岚县高家会乡西会村接入岢岚枢纽,连接西纵高速公路岢岚至临县段,忻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3.907km,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注,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三井连接线及1,2号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注,设计时速80/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其中G209线K312+255-K319+585段及2号公路共9.772公里路基宽度采用1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注》(JTGB01-2014)执行。

本标段JT4合同段主线路基起点(K46+430)位于五寨县与岢岚县交界处,与JT3合同段段终点相接,经阎家坪乡,神堂坪乡,高家会,至本合同段终点K63+838.6与岢岚枢纽相接,全长17.454公里,内含三井互通。三井互通连接起点GK298+700-GK319+595(内含1,2号公路)全长37.961公里,为G209改线工程,设计等级为2级公路,起点岢岚县舟城牌楼,终点连接五寨县外环公路。

本标段工程全部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境内。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BF-SN-2017-032

物资名称:水泥

数量:33000吨。

交货期:2017年5月陆续交货,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水泥 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

3.2生产能力要求:代理商必须出示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厂家的证明文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14年12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5份,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公路、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水泥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参与方式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13日18:00分前登录网页,参与此次招标。

符合条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提前注册,推荐单位和添加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属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并与招标人联系,确保流程通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上午8点至2017年4月14日下午16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请在备注中填写所汇款项名称:神岢路面项目水泥文件款,购买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将汇款凭证发到招标人指定邮箱282937095@qq.com,未发送的电汇单,售标不成功后果自负。

5.2供应商于2017年4月13日9:00至2017年4月14日18:00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 9:0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文件大小为:≤30M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扫描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标,投标人在此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公司物装部,单号发送到招标人邮箱中。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废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缴纳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在2017年4月25日当天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凭证发到指定邮箱。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同上,

7.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供应货物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人发出中标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8.开标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