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京第五大桥(水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发布时间 2017-04-13 15:15:2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4-25 开标时间 2017-04-2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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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用水泥进行电子化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在南京长江第三大桥下游约5公里,南京长江大桥上游约13公里处。路线起自南京市浦口区五里桥,接拟改建的江北大道,跨越长江主航道后,经梅子洲,下穿夹江南岸,接已建成的江山大街,全长约10.33公里,其中,跨长江大桥长约4.4公里,夹江隧道长约1.8公里,其余路段长约4.1公里。

南京长江第五大桥的跨江大桥主桥采用纵向钻石型索塔中央双索面三塔组合梁斜拉桥,跨径布置为(80+218+2×600+218+80)m,索塔采用钢-混凝土组合索塔,索塔基础采用钻孔桩基础,主梁采用含粗骨料UHPC为桥面板材料的流线型扁平整体箱型组合梁,斜拉索采用钢绞线斜拉索。中塔处设置纵向双排竖向支座,并设置支座约束纵向位移及横向位移;边塔索塔处设置纵向双排竖向支座,并设置横向抗风支座和纵向阻尼装置。

工程于2017年4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为38个月,2018年8月完成全部墩身的现场施工2019年3月完成钢混索塔施工,2020年3月完成钢混组合梁的吊装,主跨合龙。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201704013HS

包件编号:苏宁SN01

物资名称:水泥

数量:60000吨

交货期:2017年5月-2020年3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水泥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水泥年均产量达到80万吨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章节),如被授权人中标,授权人有义务共同完成供应任务;若被授权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授权人必须无条件继续按给予被授权人同等条件完成保供责任(即生产厂保证出厂履约,生产厂或项目部均可另找供应商接替被授权人继续履约)。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所投标物资应经我部检测合格。

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与招标物资相关的现行有效标准,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2014年-2016年(合同签定日期)铁路、桥梁、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与中交二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

3.7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水泥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所投包件物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经招标人检测合格。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10:00,通过网站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每包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 10 时 0 分。投标人应当通过网上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