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废旧物资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
发布时间 2017-04-10 10:37:4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4-15 开标时间 2017-04-2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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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拟对公司现有的废旧物资进行招标出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体现效益最大化,拓宽招标渠道,此次废旧物资出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现将招标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出售废旧物资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废铁、废铁皮、废油、废油桶、废轮胎、废皮带及废托辊等。

2、装货地点:招标公司废旧物资堆场(厂区)。

3、出售数量:以实际过磅出售及实际点数数量为准。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必须符合要求,具备相应的废旧物资收购资质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供应商。

4、不接受任何个人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相关资质发送至招标公司供应处邮箱xchl_gyc@163.com或递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公司留存备案)进行报名登记,提供的资质均为公司最新资质。

2、报名材料投递地址:招标公司供应处。

3、招标单位以书面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

五、开、评标原则:

投标渠道须具备相关回收和处理废旧物资资质,开标时以单项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书、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承诺书、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者视为废标。

六、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投标。

七、招标时间安排

招标公示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12日。

投标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7年4月9日-2017年4月15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发放资格预审通知书:2017年4月16日。

发放招标文件:2017年4月16日-4月20日。

收取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2017年4月16日-4月21日上午10点。

开标、评标:2017年4月21日上午10点。

开标地点:招标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