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电水处理药品招标信息公示
招标单位 | 地区 | 安徽省安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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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4-06 10:10:4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4-08 | 开标时间 | 2017-04-28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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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发电水处理药品。
2.交货地点:怀宁指定地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量:发电机组型号18万千瓦(1台),发电水处理药品年度包干(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5日止。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检测设备、较强的产品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3.原则上投标报名单位须具备自行生产发电水处理药品的能力。
4.要求厂家根据原水水质、循环水水量及温升、补水水质、使用循环水的换热设备材质和型式以及其他工况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出经济、实用、可行的循环水处理方案,同时提供技术跟踪服务,实现循环水系统的经济合理运行。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证件齐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司章,原件备查)。
2.登记报名及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进行投标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近2年内与水泥行业合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具备发电水处理药品的生产资格,且近2年内在安徽省招标单位各基地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3日8:00至4月8日上午11:30前到供应处报名,并递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发电水处理药品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须经招标专业组评审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参与投标,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单位于2017年4月8日13:30至4月13日17:00发放标书。
3.投标人在领取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标书费每份50元。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招标人银行账户,杜绝采取现金方式进行收取。
4.标书要扣章封装且在2017年4月28日10:00前送达财务处,逾期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