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电水处理药品招标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3-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3-24 09:25:1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4-25 开标时间 2017-04-2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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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发电水处理药品。

2、交货地点:扶绥指定地点。

3、采购量:2017-2018年度发电水处理药品包干(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处理后的水质指标:电导率(μS/cm)<1100;PH值8.0-9.0;浑浊度(mg/l)<10;机组真空度-KPa 92-94;浓缩倍率2.5-3.5。

5、合同期限:自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

二、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投标单位须为正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单位,能够开具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2、具有良好的检测设备。

3、具有较强的产品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招标公司使用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5、要求厂家根据原水水质、循环水水量及温升、补水水质、使用循环水的换热设备材质和型式以及其他工况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出经济、实用、可行的循环水处理方案,同时提供技术跟踪服务,实现循环水系统的经济合理运行。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司章,原件备查)。

2、登记报名及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进行投标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6日8时00分至2017年4月1日18时00分前携带有效授权证明到供应处登记报名,并递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发电水处理药品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须经招标专业组评审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参与投标,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单位于2017年4月4日8时00分至4月9日18时00分发放标书。

3、投标申请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标书费壹佰元整(100元),并在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18时00分)前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至招标公司账户,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或个人名义转帐。标书费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完成招标后,如投标人无违反招标要求,则给予无息退还。

4、可参与投标报名单位须在2017年4月15日18时00分前,完成对招标公司发电水质的取样,并将包含有“每次加药品种、各品种药剂的添加量、加药周期、年累计加药量、达到的处理效果、保供能力、保供应急能力、技术指导、应急处理能力”等相关技术资料,放置于标书内。标书要扣章封装,且在2017年4月25日18时00分前同时送达招标公司财务处,逾期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