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交四公局二公司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和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西省临汾市
发布时间 2020-05-08 16:45:1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9 16:43 开标时间 2020-05-27 16:4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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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本项目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已由临汾市尧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尧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尧都区建制村通硬化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尧区发改审批字[2018]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二公司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和沥青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2019年尧都区四好农村路共计34条道路,总里程80公里,涉及尧都区14个乡镇,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标志标牌等。路面结构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或5cm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为20cm或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2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包件号

备注

1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3.5Mpa

t

100500

依需方

通知

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工地

包件1(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2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AC-16C

t

36897.39

依需方

通知

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工地

包件2(沥青混凝土)


3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3.5Mpa

t

37498.41

依需方

通知

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工地

包件3(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合计


t

174895.8





tyle="text-indent: 2e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同类项目近三年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产品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同类产品须具有不低于同类项目近三年供货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1.7履约信用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条款要逐条响应并作详细应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多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多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5“近年同类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4.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8日8时至2020年5月1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标)。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中交四公局二公司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6.3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824417021@qq.com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6.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8时至2020年5月27日1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2020年5月27日1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10-50847872

电子邮件:120891007@qq.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四公局二公司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山西省临汾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386619742

电子邮件:824417021@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中交四公局二公司尧都区四好路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