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气体招标公告

招标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2-27
投标截止:
2017-03-25
开标时间:
2017-03-25
正文内容

招标公司拟于2017年2月25日至2017年3月25日对2017年度工业气体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评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工业气体。

2、交货方式:选择具有气体运输资质的车辆运送至交货地点。

3、标的数量:年计划采购量:氧气1500瓶,乙炔1500瓶,氮气100瓶,高纯氮气10瓶,二氧化碳50瓶。

4、质量要求:每批次气体到达后进行取样抽查,氧气静置后压力不低于10Mpa,若出现不达标样品,每降低1MPa(不足1%按1%计算),该批次氧气单价下浮10%;乙炔静置后压力≥1.5MPa,若出现不达标样品,每降低0.1MPa(不足1%按1%计算),该批次乙炔单价下浮8%;氮气静置后压力不低于10Mpa,若出现不达标样品,每降低1MPa(不足1%按1%计算),该批次氮气单价下浮10%;二氧化碳在恒温状态下,每瓶重量不低于18Kg,若出现不达标样品,每降低1Kg(不足1Kg按1Kg计算),该批次二氧化碳单价下浮6%;高纯氮气N2含量≥99.999%。

5、合同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6、交货地点:招标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生产与检测设备。

3、具有较强的产品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首次铺设氧气、乙炔瓶数均不得少于120瓶。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我公司使用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公司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许可证递交至招标公司供应处进行报名登记,提供的资质须为公司最新资质。

2、招标单位以书面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司财务处发售。

四、报价原则: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中标单位应选择具有气体运输资质的车辆负责运送至交货地点,中标价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

五、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于招标公司供应处登记报名,并提交资质审查文件。

资质审核时间:2017年3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如报名单位资质审核通过,招标单位以书面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

标书发售时间:2017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10日;通过审查的单位按照资格预审通知书要求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100元和投标保证金1000元,经审核通过后,由招标公司财务处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1)2017年3月25日10:00前,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投标文件须包含商务文件及资格文件,两份文件必须分开密封,不得密封在同一份文件袋中。

评标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评标小组在招标公司中控楼二楼会议室开、评标。

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可能发生的供应风险,本次中标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量的2-10%收取。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方无违约行为,该保证金将在合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单位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不接受以个人账户转账。未按照要求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效报名、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