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泥)项目土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河北省唐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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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2-14 13:44:2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2-17 | 开标时间 | 2017-02-17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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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SJZF-2017-01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泥)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招标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泥)项目土建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招标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污泥量500吨,年处置污泥15万吨。
2.4招标范围:招标分公司二厂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土建施工工程,包括基础处理、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厂房内外及地坑排水、照明电源电缆、室内检修通道、室外坡道、散水等全部内容,满足生产及使用要求。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中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未列入我公司黑名单的单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代理公司报名。
5.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含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经初审合格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完整《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5.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7年3月8日09:30,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