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废旧耐磨件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01-04 15:12:3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1-10 开标时间 2017-01-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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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招标公司拟开展废旧耐磨件招标出售工作,现将招标信息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1、标的内容:废旧耐磨件(高锰钢锤头、高锰钢衬板、高锰钢篦子板、镶嵌合金锤头、双金属复合锤头、碳素钢辊胎/辊皮、铸铁衬板);

1.2、交货地点:招标公司废旧耐磨件堆场;

1.3、出售数量:以本公司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备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2、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最新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废旧金属、废旧物品回收”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下午13:30时至17:30时;或按规定上述规定时间与招标公司采购部取得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招标公司采购部,我部整理后报公司招标组评审,确认投标资格厂家,通过资格评审的厂家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

2、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发放标书的规定时间内,凭单位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一套2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我公司对公账户。

3、递交投标文件须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我公司对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截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4、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耐磨件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五、招标时间安排:

公示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0日。

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1月11日上午8:00至2017年1月15日下午17:30。

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

开评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下午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