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加剂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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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12-16 10:03: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2-20 | 开标时间 | 2016-12-2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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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现拟定于2017年01月23日进行2017-2018年度-广东大区混凝土基地生产所需-外加剂-公开招标项目(寻源单号:S2140120161200013)。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准:
需用基地/标段 | 物料/项目 | 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品牌/来源/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广东大区 | 聚羧酸减水剂成品 | 浓度:12%-14% | 1 | 吨(以24个混凝土站实际使用量为准) |
广东大区 | 聚羧酸减水剂成品 | 浓度:8%-10% | 1 | 吨(以24个混凝土站实际使用量为准) |
广东大区 | 聚羧酸减水剂成品 | 浓度:10%-12% | 1 | 吨(以24个混凝土站实际使用量为准) |
广东大区 | 萘系减水剂成品 | 浓度:≥28% | 1 | 吨(以24个混凝土站实际使用量为准) |
2、采购期限:2017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二、报名单位需具备的资质或要求:
1、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且可满足我方需求;
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对所报价格准确性负责且在各基地没有未处理的质量事件(包括退换货、赔偿、售后服务等)。
6、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
7、年产量10万吨以上,在广东省内有萘系或聚羧酸合成生产线。
8、位于我司混凝土基地布局范围内,运输距离合理。
9、如与招标公司有合作经历,合作期间未发生法律纠纷。
10、资格预审资料详见附件。
三、报名须知:
1、本采购项目对报名单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所需提供文件请查看附录的资格预审文件列表。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供应商门户,请各报名单位及时登录关注。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标书费,并在供应商门户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门户网上公示,报名单位须在供应商门户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
3、本采购项目标书费为300元整,售后不退,请于2016年12月28日前缴纳,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