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矿山及二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6-12-06
投标截止:
2016-12-09
开标时间:
2016-12-23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我司矿山及二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咨询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招标公司分公司矿山及二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咨询项目

2.2建设地点:招标公司分公司矿山和招标公司二厂

2.3建设规模:招标公司分公司矿山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按政府水利部门相关要求,需要对公司二厂已有的刺山生产线水土保持方案进行验收,并将二厂其余两条马蹄山、马头山线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评审,并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鉴于此情况,公司拟启动矿山及二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咨询项目,对二厂进行两条线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并对三条线进行水保验收;再对公司矿山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评审并验收。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2.4招标范围:1、完成公司二厂刺山线的水保验收;完成二厂马蹄山、马头山线的水保方案编制评审及水保验收2、在完成二厂所有三条线水保验收的基础上,完成唐山分公司矿山水保方案编制评审及水保验收。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中以项目负责人的名义承揽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经历。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中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经历,具有良好的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6信誉要求:未列入我公司黑名单的单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禁止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5.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时适用)、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含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含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经初审合格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完整《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5.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6年12月23日09:30,招标公司唐山分公司二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