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项目水泥采购4.8万吨

招标
河南省 | 郑州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6-11-21
投标截止:
2016-12-06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正文内容

中国电建路桥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项目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16014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空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材料采购用于的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8年片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标段、三标段,两个标段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二标、三标共收到33个项目的部分施工图纸,进场施工的项目24个(市政道路15条,水系工程2个,绿化廊道工程2个,桥梁5座),其中:二标正在施工两条道路(物流三街和仓储五街)地下管线和绿化土方项目;剩余项目由三标施工,三标段目前主要施工道路雨污水管线、滨河绿化工程土方填筑、苗木栽植、水系工程土方开挖以及桥梁桩基施工。

2、招标范围:目前已收到图纸项目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48701吨。(以截止10月底收到的图纸项目统计数量)

4、交货时间:预计2016年12月25日。

5、交货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6-2018片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项目二标、三标所属项目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50万吨以上。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7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年11月 17 日至2016年11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泰安街金梧桐宾馆312室 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500元,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合计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牟项目总承包部

收款单位账号:41001586010050211641

开户行:建行中牟县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0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南郑州中牟县泰安街金梧桐宾馆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空港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承包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泰安街金梧桐商务宾馆

联系人: 陈 国

电话:15637195272

电子邮件:175292577@qq.com

招标机构: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大厦16-18层

九、监督机构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