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苹果安置小区保障房A区、B区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 | 地区 | 江苏省宿迁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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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07-07 11:11:0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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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新区苹果安置小区保障房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042006
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市洋河新区苹果安置小区保障房建设项目已经洋行审淮【2019】5号、洋行审淮【2019】6号、洋行审淮【2018】2号、洋行审淮【201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洋河新区苹果安置小区保障房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洋河新区,A区东至苹果小区一期,南至新城大道(50m)绿化带(15m),西至人和路(18m)绿化带(15m);B区东至玉带河东路(24m),南至新城大道(50m)绿化带(15m),西至苹果小区一期,北至玉带河绿化带;C区东侧为玉带河东路,南至玉带河北路,西至苹果小区一期,北至冬梅路;D区东至苹果小区一期,南至玉带河北路,西至人和路,北至冬梅路。
1.2 工程规模:A区基坑挖深最深9米,B区基坑挖深最深6.5米,C区基坑挖深最深6米,D区基坑挖深最深6.5米。
1.3 工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6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基坑支护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基坑支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基坑支护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定价款的95%(无息),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洋河新区苹果安置小区保障房A区、B区基坑支护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洋河新区苹果安置小区保障房C区、D区基坑支护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
第一标段: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第二标段: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投标人类似业绩: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额在950万元(含)以上的桩基施工或基坑支护施工业绩。
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含)以上的桩基施工或基坑支护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5.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5.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5.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 07日 09:00至2020年07月13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9:30;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洋河新区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
联系人:王涛 | 联系人:杨宁 |
电 话:0527-84822888 | 电 话:0527-84355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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