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新疆阜康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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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0-04-03 10:34:0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4-13 10:30 | 开标时间 | 2020-04-21 10:3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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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水泥材料,本次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及货款支付由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阜康EPC总承包部成员单位(水电三局阜康项目部、水电十五局阜康项目部、西北院阜康项目部)自主进行。
本次招标将由联合体各参建单位根据其所需材料数量与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上户沟乡三岔子口,距阜康市约70km(含国道至项目20公里沥青路面专用线),主要建筑物有:上水库主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水库库尾副坝(西岔沟副坝和西支沟副坝)工程、上水库库盆工程,上、下水库电站进/出水口、输水隧洞、地下发电厂房和地面开关站工程,上、下水库沟谷泥石流拦挡设施等建筑物;主要工程量:上水库土石方开挖总量854万m,填筑总量571万m3,输水系统及地下发电厂房洞挖量约64万m3;混凝土量约50万m。
2、招标范围: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水泥供应及售后服务。水泥采购预估总量为271536吨(包括散装217536吨,袋装54000吨)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袋装数量 | 散装数量(吨)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t | PO 42.5 | 50000 | 199000 | 水电三局阜康项目部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t | PO 42.5 | 3000 | 12000 | 水电十五局阜康项目部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t | PO 42.5 | 1000 | 6536 | 西北院阜康项目部 |
招标量合计 | 54000 | 217536 |
上表中的水泥采购数量及规格仅为估算用量,最终以供货计划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本次采购货物预计供货时间定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完工时止(约2025年12月31日)。
5、交货地点: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指定区域。
6、质量要求:水泥的化学成分和物理力学性质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水泥熟料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须采用新型干法旋窑生产(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2017年1月起至今)水泥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一个代理商不能代表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只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柴油标书费”。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收款单位账号:30065101040010538
开户行:新疆阜康市农业银行阜康支行
行号:103885606513
联系人:文博全1819699768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电子钥匙用于在线投标,请登陆集采平台服务中心或咨询客服,了解集采平台操作和电子钥匙办理的具体事宜,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62740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56032365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招标,各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现场参与开标,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日之后三日内邮寄纸质版8份投标响应文件(须与在线投递的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集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新疆阜康市上户沟乡三岔子沟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收件人:李卫东;联系电话:17775609566。
(4)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5)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已办理合格供货商未及时处理招投标文件相关确认信息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联系方式
项目部: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部
地址:新疆阜康市上户沟乡三岔子沟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
联系人:李卫东
电话:17775609566
电子邮箱:1602730300@.qq.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A座405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911694152
电子邮箱:3227179837@qq.com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596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