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镀锌格板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安徽省宿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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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08-03 15:12:4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8-09 | 开标时间 | 2016-08-2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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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拟对公司安标建设需求热镀锌格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争取效益最大化,拓宽招标渠道,现将招标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物资名称:热镀锌格板
2、招标数量:1580米(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质量及尺寸要求:材质为Q235A,国家冶标YB/T4001-1998标记:G253/30/100(钢格板的承载扁钢宽度和厚度分别为:25mm,3mm, 承载扁钢的中心距为30mm,横杆的中心距为100mm,表面处理方式为热浸镀锌,扁钢为平面扁钢,加工方式为压焊)。
4、 合同期限: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能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有较强保供能力,良好社会信誉,认同该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热镀锌格板相应生产或销售资质。具有较好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三、开评标原则:
开标后选择报价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书、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承诺书、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者视为废标。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明材料(或三证合一)相关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提供的资质均为公司最新资质。
2、登记报名及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进行投标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前到招标公司供应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按规定上述规定时间与供应处取得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送至供应处。2016年8月3日至9日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对投标人递交的符合公司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公示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
(2)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
(3)发放标书时间: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4日
(4)标书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 10:00
(5)开标时间:2016年8月29日 10:00
(6)开议标地点:招标公司二楼会议室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50元,并在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0时00分)前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该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2%-10%标准进行约定),在合同过程履约正常,到期30日内无息返还。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