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废石综合利用工程及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7-2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6-07-20 15:35:0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7-30 开标时间 2016-08-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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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公司70万t/a高镁石骨料加工项目和倒班宿舍项目、洛阳公司100万t/a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并已落实。项目已启动,现对该项目的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招标公司废石综合利用工程及2015年新建项目决算审计;

2、建设地点:三门公司厂区内、洛阳公司厂区内;

3、招标范围:废石综合利用工程及2015年新建项目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决算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三年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行业工程决算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审计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清晰可辨且内容足以证明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注册与报名

1、本项目通过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标。

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集团供应商库正式成员的,需先登录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第8条款)报名,并同时登录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报名。

4、现场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业绩合同。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归还。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第8条款)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2、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3、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加密文件、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差异表等带有签字和(或)盖章页的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要求签字和(或)盖章页的重要内容必须签字和(或)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9时3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6日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