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广东省 | 肇庆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3-26
投标截止:
2020-04-03 13:18
开标时间:
2020-04-13 13:18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部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鼎湖区沙埔镇、凤凰镇、莲花镇及坑口街道。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管道36702米,安装污水一体化设备4套,主要包括沙埔镇沙一、沙二、沙三、沙四和黄布沙5个行政村敷设污水管道23838米,安装污水一体化设备1套;凤凰镇新凤村敷设污水管道542米;莲花镇分界村和罗布村2个行政村敷设污水管道13549米,安装污水一体化设备3套;坑口街道迪村敷设污水管道1773米等。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包括工程总体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5232.6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128.08万元,设备购置费3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5.40万元,基本预备费249.18万元。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及其相关的装、运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100

 

2

商品混凝土

C20

1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70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300

 

 

合² 计

 

7500


4、交货时间:2020年04月-合同履约结束

5、交货地点: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1)、用于本工程±0.000以下部位的混凝土,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以当量Na2O计)不超过1kg/m3,混凝土总碱含量不大于3kg/m3。同时执行北京市2005年颁布的《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标准。

  2)、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要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和商品混凝土间最小净距的3/4,本工程最小结构截面是楼板,厚度为180mm,商品混凝土最小间距在梁柱接头部位,间距一般为32mm左右。因此按照结构最小截面计算: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24mm。此粒径满足泵送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的内径之比不大于1:3的要求。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7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1.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无骗取合同、欺诈等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在区域内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具备履行本合同而必需的物流、仓储、供应保障能力。

4、提供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近3年每年度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具有公路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大道华庭花园小区白金广场A栋11-13号商铺二楼物资设备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若当地疫情防控尚未解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若当地疫情防控已解除,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和现场递交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四局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珠海信息港1幢1912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王琮钦

电话:07563218072

电子邮箱:578640450@qq.com

项目联系人:黎大洲

电话:15682814001

电子邮箱:742933596@qq.com;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承包部

监督电话:18832957337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