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堆取料机自动化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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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地区 | 湖北省十堰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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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06-21 09:30:4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6-26 | 开标时间 | 2016-06-2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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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企业节省人力资源的需要,招标公司决定对公司煤堆料机与石灰石堆取料机自动化程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各承包商参加此次应选。
一、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齐全、有效;
2、参加应选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是可开具增值税(17%)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工程内容:
本公司需要摄像监控系统、接近开关、照明灯、ABB模块等备件进行堆取料机自动化改造。
三、应选须知:
1、招选人将会对应选人所注册的信息和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在招标平台上进行投标。
2、应选人在指定的网上招选平台根据公告在应选截止日前上传电子文档应选文件。
3、应选截止时间:2016年6月26日14:00时,届时会关闭网上应选系统。逾期或无法正常提交相关应选文件的,招选人将视该应选人为自动弃权。
4、招选人可自行选定合适的地点开标,不排除开标后议标的可能。
5、应选地点:网上招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