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钢材、水泥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上海市 | 市辖区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3-25
投标截止:
2020-03-30 13:28
开标时间:
2020-04-21 13:28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2020年度钢材、水泥采购集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相关运输站段日常维护及改造项目使用的钢材、水泥,在本项目规定的采购周期内,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所属站段和所属企业需进行钢材、水泥采购时,均按本次招标确定的定价规则和结算方式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结算付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包件号:WZ01~WZ04)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1月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一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一份2016年以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国家铁路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和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2水泥(包件号:WZ05~WZ08)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3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铁路客专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最新标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商、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参与投标。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1月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碱含量指标)。各项指标均应满足GB175-200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外,还须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中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TB/T3432-2016高速铁路预制梁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文件规定。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一份2016年以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国家铁路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和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7.其他要求:无。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和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0年3月25日起至3月30日止,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参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无需再缴纳标书款,只需获取二次招标文件即可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售,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至招标人邮箱,联系招标人索要。

4.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310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4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310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

电话:021-51221788

传真:021-51221718

售卖招标文件联系人:何工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309室

电话:021-51228220

传真:021-51223659

开户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日期: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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