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脱硫脱硝净化示范工程承包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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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06-03 15:04:5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6-09 | 开标时间 | 2016-06-0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深度净化示范工程 BT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CSIE1604279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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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浓度 mg/m3 |
N0X浓度mg/m3 |
颗粒物浓度mg/m3 |
烟气流量Nm3/h |
烟气温度℃ |
烟气氧含量 |
脱硫脱硝前焦炉烟气 |
≤300 |
≤650 |
≤30 |
≤150000 |
≤300℃ |
6~9% |
脱硫脱硝后焦炉烟气 |
≤30 |
≤5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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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1项目概况:焦化一厂现有4.3米50孔捣固焦炉2座,年产焦炭70万吨。炼焦用煤含硫不大于1.0%,结焦温度1315-1325℃,结焦时间22.5h,加热方式采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回炉加热,煤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量不大于150000nm?/h,两座焦炉配置独立地下烟道,燃烧废气通过独立地下烟道,汇入共用的一根95米烟囱排放,排气温度不大于300℃。焦炉已配备烟道废气余热回收装置。目前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00mg/ nm?、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不大于650 mg/ nm?,颗粒物不大于30 mg/ nm?,不能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排放限值要求, 为彻底解决烟囱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特拟建设本工程,本工程拟采用烟气湿法脱硫工艺,并预留脱硝工艺接口。
烟气大气污染物相关数据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包括:脱硫装置、预留烟气脱硝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包括该系统配套的水、电、汽、气、自动化仪表等辅助工程)。
本项目采用BT(建设—转让)模式,包括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安评、勘察(地勘由招标人完成,投标人分项报价中不需要报此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审查、施工、供货、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质保期内的技术指导、转让等全部内容。
2.3工期:本项目建设期5个月、调试期2个月,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中标单位负责技术指导运行)。
2.4建设地点:招标单位一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至少一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B、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1年—2015年)至少3份与本项目招标要求类似在焦化或电力行业的脱硫工艺工程业绩,烟气处理量不小于6万标准立方米;
D、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年养老保险金交纳证明);
E、投标人出具(2013-2015)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设备和技术能力,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购买标书地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和养老保险金交纳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提供)、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等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1日9时 00分,地点递交至投标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